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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通事故第一杀手!一天2起人亡事故

时间:   2018-12-25     |    来源:   深圳交警

开车上路,最可怕的距离莫过于你就在我身旁,我却看不到你。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没错,蜀黍说的就是深圳交通事故第一杀手——盲区。近日,这个“杀手”再现,一天内造两宗事故致两人身亡。
 
12.21宝安区
 
2018年12月21日07时19分许,邓某平驾驶粤BFZ922号重型厢式货车在宝安区宝安大道辅道由北往南行驶至西乡街道径贝村路段时,该车车头与同方向由柯某和驾驶并搭载柯某仪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碾,造成电动自行车部分损坏、柯某和受伤、柯某某(13岁)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深圳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发现,柯某和驾驶电动车与大货车几乎是并行,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意外就发生了……
 
经查,柯某和与柯某某系爷孙关系。事故发生时,柯某和正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柯某某前往学校上学。


清晨7时许,正是学生们去上学的时候。不曾想,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这本平静的早晨。而就在同一天的傍晚,在龙华区也发生一起大货车事故。

 
12.21龙华区
 
2018年12月21日18时05分许,易某创驾驶粤BGY133号重型厢式货车沿观澜泗黎路由北往南行驶至顺络电子工业园路口右转弯时,车身右前侧与同方向行驶由刘某军驾驶的二轮自行车车身左侧发生碰撞并,造成刘某军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从现场视频监控不难看出,大货车行驶的路线正是我们常说的“死亡弯月”。
 
目前,两起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这两起事故虽然发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看似并无关联,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盲区。这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交通安全警钟。

 
了解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只有让盲区科普“多一人”
才能让安全保障“多一重”
 
看看这张图,一定不要靠近盲区!
 
 
除了上述汽车盲区,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车辆的内轮差。

大货车在右转弯过程中,司机会有一个视线死角,如果此时有人、车在旁边,很容易发生车祸致死。这一死角即内轮差,人们形象地称为“死亡弯月”。
 
牢记车辆盲区,拒绝亲密接触。
 
我们还要做到主动避开
避开盲区,避开“杀手”
避开盲区,请做到

1、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当大型汽车转弯时,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同时,蜀黍要再次呼吁广大电动车骑行者,驾驶非机动车一定要戴好头盔,走非机动车道,切勿与机动车抢行!
 
我们不能控制机遇,却可以掌握自己。我们无法预知未来,却可以把握现在。生命安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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